转发大商所《关于修改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的公告》
来源:大连商品交易所 作者:运作管理部 发布时间:2023-11-17 21:22:47 点击数:662

  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的修改已由大连商品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期货合约M2501、C2501、I2501、PG2501、L2501、V2501、PP2501、P2501、A2501、B2501、Y2501、EG2501、EB2501对应的期权合约起实施。

  特此公告。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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